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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市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
专项调研检查组来我区督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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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稿件来源:党史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08-08-20 10:02: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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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5日,南京市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专项调研检查组一行在市法制办副主任俞荣华、市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沈梅芳的带领下,对我区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区委常委、组织部长纪增龙,副区长冯雯兰及相关部门领导参加了此次检查。检查组一行听取了副区长冯雯兰关于我区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的总体情况汇报及区地方志办公室主任周国平对区地志办履行《条例》赋予的五项职能情况的汇报,检查了相关台账,并参观了石头城社区历史文化馆。检查组对区领导高度重视和全力支持地方志工作及区志办全体人员争创一流,勇于创新的工作精神给予高度评价,对我区贯彻落实《条例》及创新地方志工作,把小舞台做大、把死材料用活、把冷部门做热的成功实践给予充分肯定,并对我区地方志工作的长远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最后,纪部长作了重要讲话,对下一步贯彻落实好《条例》提出了七条要求:一是一定要更加深入贯彻《条例》精神,增强领导干部和广大群众的历史意识和重视地方志工作的意识。二是把地方志当成大事业、大格局来做,包括在体例上进一步完善。三是在理论研究和探讨上要有所作为。四是要加大信息化建设的力度。五是在地方志服务部门和基层群众的方法和途径上要进一步探索。六是加快地情资料中心和历史文化开发利用中心的建设步伐。七是要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包括区文史爱好者队伍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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