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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鼓楼人民公社的发展历程


稿件来源:党史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7-06-11 11:08:58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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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国防    顾茂富
 
       城市人民公社是“大跃进”时期的产物。1958年八九月间,在“大跃进”的浪潮中,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迅速高涨,南京郊县近千个高级农业社也在一个月内组建成57个人民公社,一举实现农村人民公社化。当时普遍认为,“建立公社首先是为了加快社会主义建设的速度,而建设社会主义是为了过渡到共产主义积极地做好准备”。但农村公社化后很快出现了许多矛盾和问题,甚至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中央发现后进行了认真讨论,当年12月10日,中共八届六中全会形成了《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对公社制度的一些重大政策界限做出了明确规定。《决议》指出,现阶段的人民公社是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从集体所有制过渡到全面所有制,要经过一段相当长的时间。从社会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需要经过更长得多的时间。……不应当无根据地宣布人民公社立即实行全民所有制,甚至立即进入共产主义。”但在当时,人民公社仍被视为“是在中国条件下发展社会主义的最好形式”。因此《决议》也提出,“城市中的人民公社,将来也会以适合城市特点的形式,成为改造旧城市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城市的工具,成为生产、交换、分配和人民生活福利的统一社会组织”。
       1960年3月9日,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城市人民公社问题的批示》,要求各地采取积极的态度“试验组织以大型国营厂矿为中心,以机关、学校为中心,以街道居民或者以城区再加一部分农村为主体等各种形式的城市人民公社。”并要求“上半年全国城市普遍试点”,“下半年普遍推广”。除北京、上海、天津、武汉、广州五个大城市外,“其它一切城市则应一律挂牌子,以一新耳目,振奋人心。”据此,大办城市人民公社之风迅速刮遍全国,南京市鼓楼区人民公社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建立的。
       1960年4月3日,中共南京市委召开全市党员负责干部会议,对建立城市人民公社进行动员和部署。会议认为大跃进以来,“南京街道工业已经组织了起来,生活福利组织不但有了基础,还正在大发展,”城市人民对城市人民公社熟悉了,习惯了,城市人民公社的实际内容已经有了,“就是组织形式尚待研究”。会议提出,全市4月份的中心任务就是大办城市人民公社,在筹建城市人民公社的同时,要抓好生产,大力开展以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为中心的群众运动;要以食堂为中心大办街道集体福利和服务事业。会议还要求各区在三天内上报方案,待市委讨论定案后立即实施。
       根据中央的有关指示和市委的部署要求,鼓楼区委立即着手进行筹建城市人民公社的各项工作。4月8日,中共鼓楼区委召开各街道党委书记会议,就建立城市人民公社问题提出了意见。会上,区委书记传达了省、市委有关建立城市人民公社问题的指示,并要求大力开展关于建立城市人民公社的宣传教育,做到家喻户晓;以大办食堂为中心,全面组织人民经济生活;各街道都要采取抓两头、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领导方法。会议还对几个政策性问题作了阐述。
       为确定公社的组织形式,中共鼓楼区委街道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区街领导小组)认真分析研究了本区的情况,根据上级要求对鼓楼区城市人民公社的设置提出了意见(草案)。当时,全区共有人口249254人,有8个街道办事处,90个居民委员会,还有为数较多的省市机关、大工厂、大专学校等公共单位。其中区内有中央、省、市机关59家,人员有5121名;区级机关39个,工作人员852名;隶属于中央、省、市的工厂18家,职工2398人;区属工厂29家,职工5592人;街道民办工厂231家,职工9095人;大专院校17所,教职员工5973人,学生28956人;中等学校15所(含民办),教职员工1002人,学生14579人;小学57所,教职员工849人,学生28543人;省、市、区医院18所,医务人员3407人,街道医院、卫生所10个,医务人员工127人,全区大小商店、供应点(含公司合营和合作商业)122个,职工2589人;另外还有交通建筑及其它事业单位109家,职工18335人。大专院校、医院多数分布在北京路以南地区,工厂企业多数集中在中山北路以西和中央路两侧,新街口、鼓楼、山西路一带商业比较集中繁荣。
       区街领导小组对鼓楼区人民公社的设置提出了两套方案。一是在全区成立一个区联社,以北京路和中山北路为界成立3个分社,即以沈举人巷办事处全部和阴阳营、鼓楼办事处的一部分建立以学校、医院等文教卫生部门为中心的人民公社;以丁家桥、三牌楼、中央门街道办事处全部和挹江门街道办事处的一部分建立以发展工业产业为中心的人民公社;以水佐岗街道办事处全部和阴阳营、鼓楼街道办事处的一部分建立以发展工业生产为中心的人民公社。这套方案主要突出每一公社的功能定位和优势。第二套方案比较简单,即在全区建立一个区联社,以原来的8个街道办事处为基础,将相邻的两个街道办事处合并,成立4个人民公社,分别是沈举人巷和阴阳营街道办事处、鼓楼和丁家桥街道办事处、中央门和三牌楼街道办事处、挹江门和水佐岗街道办事处合并建社。方案还规定,各公社按2000户、10000名居民的规模设置管理区,大的公共单位可以单独建立管理区。
       为进一步建好人民公社打下基础,区委积极响应市委号召,大办社会福利事业,同时检查、整顿了原有的公共食堂。“大跃进”运动开始以来到1960年3月底,全区各街道积极开展以食堂为中心,大办街道生活福利事业。全区共办民办食堂(不包括驻区机关单位的食堂)213个,搭伙人数有15633人,绝大多数是民办厂的职工和部分居民;办托儿所、幼儿园219个,入托入园儿童14200名。食堂在体制上大致分为两种,第一种是依靠管理费收入自给自足的大型民办食堂;第二种是民办工厂和居民合办的,其管理费收入和服务人员工资统一由民办工厂核算盈亏。第一种体制优势比较明显,服务对象不受限制,搭伙自愿,花色品种多,质量好,制度健全,讲卫生,是向全区推广的大办食堂的榜样。具体有3种形式:一是有厨房、有饭厅、集中做集中吃、搭伙人数在150人以上的大型食堂;二是有厨房、无饭厅、集中做分散吃、搭伙人数在100人左右的中型食堂;三是十户八户居民自动组织起来,有的统一做饭,有的统一做菜的院落互助食堂。4月7日,区委街道工作领导小组在《关于当前街道工作的意见》中要求各街道积极兴办食堂,并要求在4月15日之前,全区搭伙人数增加到16万人,要占应搭伙人数的70%以上。各个街道根据这一要求,想尽办法,创造条件大办食堂。不顾客观条件的主观冒进,必然带来各种各样的问题:一些食堂服务人员工作不负责任,服务质量差,经营管理混乱,账目不清,制度不全,浪费严重,食堂卫生状况差以及一些工作人员或干部“混水模鱼”,从中贪图小利等,引起职工和居民的不满。4月19日,区委对区属食堂开始从组织领导、人员思想、经营管理三个方面进行检查整顿。整顿工作由街道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街道党委挂帅,街道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具体采取全面发动,内外排差异,树标带全面,边整边改进的工作方法,对内征求居民意见,对外互相参观学习,走千家、访万户,清理旧帐,建立新帐。经过整顿,全区一半以上的大中型食堂成立了民主管理委员会,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实现成本核算,做到日清、旬结、月公布,为接受群众监督,做到了“三上墙”、“三挂牌”(管理制度上墙、财务账目上墙、指示图表上墙,成本核算挂牌、出饭率挂牌、主粮回收挂牌)。到5月上旬,全区公共食堂发展到442个,大型食堂约占41%,中型食堂约占40%,互助食堂占19%,搭伙人数达142575人,占应搭伙人数的65%,其中民办食堂229个,搭伙人数54807人,占居民应就餐人数的45%,整体上没有实现4月初提出的总目标。其他各项集体生活福利也迅速发展,托儿所、幼儿园达到262个,入托儿童13274名,各类服务站如家务、洗衣修补、修理、供销等99个,敬老院5所。
       城市人民公社,当时是城市新型的基层组织结构。鼓楼区委、区人委为统一居民群众对城市人民公社的认识,从区机关、学校、企业等单位抽掉一批骨干充当报告员,深入到居民区、企业等进行深入宣传,并调查了解各阶层人士对大办城市人民公社的思想动态。根据调查,当时人们对城市公社化的反映主要分为三类:一类是家庭妇女和职工家属,绝大多数对建立城市人民公社持欢迎态度,特别是一些家庭妇女兴高采烈,认为建立人民公社妇女就彻底解放了,从家务事务中解脱出来了,可以跟男人一样参加工作,不受气了……一些居民把自家的东西拿出来献给食堂,以实际行动欢迎城市人民公社的建立;第二类是当时的资产阶级、民主人士和知识分子,绝大多数对建立城市人民公社保持沉默,思想上普遍感到压力较大,左右为难,顾虑重重;第三类就是当时的“五类”分子和一些对现实不满的人,有的对社会主义不满,有的出于打击报复乘机造谣破坏,散布“实行人民公社以后银行里的存款要充公,财产也要充公”等一些流言蜚语,在居民中造成一定的恶劣影响。在宣传过程中,报告员还发现一些居民在入社之前,大吃大喝,把自家的东西挥霍一空;有的居民变卖自家的财产等。区委针对不同情况,有的放矢的加强政策宣传,稳住了人心,稳定了社会。
 
 
       1960年4月15日,南京市试点、第一个城市人民公社——白下人民公社正式挂牌成立。就在同一天,鼓楼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召开。会上,区长代表区人民委员会作了《关于发展以生产为中心,全面组织人民经济生活,大办人民公社》的工作报告。《报告》指出,一年多以来,鼓楼区委、区人委落实中共八届六中全会《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的有关精神,各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组织人民生产、生活的作用突出,正成为人民生产、生活的统一组织者和领导者,鼓楼区建立城市人民公社已到了“水到渠成、瓜熟蒂落”的时候。关于建立公社的原则,《报告》强调,“建立城市人民公社要坚决贯彻‘以工人阶级为领导,以全民所有制为主体,以发展生产为中心’的三项原则,‘城市人民公社实际上是以职工家属及其它劳动人民为主体,吸收其它一切自愿参加的人,它是以组织生产为中心内容,同时组织各种集体福利事业和服务事业’,这样一个方针,要坚决执行。”对于入社问题,《报告》也实事求是地承认了城市中各阶层人士的思想觉悟、收入水平和生活习惯存在差异,对成立人民公社的要求也不一致,改变他们的生活习惯需要一个较长过程,把集体福利和服务组织办得更好更完善需要一个相当过程。因此《报告》强调,要实行自愿原则,决不要求一切人都一起参加,对一些还没有这种要求和需要的人,对一些还有顾虑的人不要勉强他们参加,并且还劝他们暂时不要参加。对于入社以后个人财产问题,《报告》也明确规定“个人所有的生活资料(包括家具、衣被、房屋等)和在银行、信用社的存款,仍归个人所有。”政府工作报告在与会者的一片欢呼声中通过获得通过。会议决定,按照“政社合一”的原则,迅速建立鼓楼人民公社,并责成区人民委员会积极筹备。4月30日,鼓楼区试点丁家桥分社首先成立。它由丁家桥街道和鼓楼街道合并成立的。
5月7日,在试点的基础上,鼓楼人民公社正式成立。成立大会在103厂举行,区委书记钟世勤向大会报告了建立鼓楼人民公社的工作。省级机关党委、军区直属政治部、长江机器制造厂党委、南京大学校长办公室和徐州市鼓楼区委的代表到会致贺词,各界人民向大会贺喜,工人、商业、文教、民兵、妇联和居民委员会代表分别发言表示决心。
       大会宣布全区建立一个区联社——鼓楼人民公社,其下设4个分社。台山分社:由沈举人巷和阴阳营两个街道办事处合并成立,总人口有79316人。其中有省、市、区属工厂11个,职工4058人;街道民办工厂78个、职工3423人;大、中、小学校27所,教职员工3114人、学生27693人;省市立医院5所、医务人员2052人;街道卫生所3个、医务人员57人;大商店14个、职工224人;中央、省、市机关22个,人员2630人;其它单位29个、职工3754人;居民32311人。丁家桥分社:由丁家桥和鼓楼两个街道办事处合并成立,总人口50005人。其中有市、区属工厂11个,职工3866人;街道民办工厂62个、职工1984人;大、中、小学校20个,教职员工1672人、学生15845人;省、市立医院3所、医务人员728人;街道卫生所4个、医务人员52人;商店71个、职工1699人;中央、省、市、区机关50个,工作人员2365人;其它单位36个、职工629人;居民21165人。挹江门分社:由挹江门和水佐岗街道办事处合并成立,总人口51162人。其中有中央、省、市、区属工厂15个,职工14433人;街道民办工厂43个、职工1834人;中、小学校15所,教职员工595人、学生8387人;省、市立医院6所,医务人员288人;街道卫生所1个、医务人员11人;商店7个、职工135人;省、市、区机关13个,工作人员738人;其它单位29个、职工2793人;居民21948人。三牌楼分社:由三牌楼和中央门两个街道办事处合并成立,总人口58738人。其中有中央、省、市、区属工厂10个,职工6633人;街道民办工厂48个、职工1854人;大、中、小学校21所,教职员工2141人、学生16165人;省、市立医院4所、医务人员339人;街道卫生所2个、医务人员7人;商店30个、职工531人,省、市、区机关9个、工作人员166人;其它单位19个、职工5490人;居民25412人。根据有关规定,城市人民公社的社员分为正式社员和和候补社员,凡具有本区户口、年满16周岁以上的男女公民,由本人申请,经公社委员会审查批准则可成为正式社员;那些“地、富、反、坏、右”五类分子和被剥夺公民权的人,则不能成为正式社员,对已摘掉帽子的“五类分子”根据其表现和群众评议,可吸收为正式社员或候补社员。
       鼓楼城市人民公社成立后与区人民委员会合署办公,既是行政领导机关,又是经济实体,政社合一。中共鼓楼区委员会、鼓楼区人民委员会、鼓楼区人民公社同时存在,并根据南京市委出台的《关于城市人民公社组织试行通则(草稿)》的规定,成立了鼓楼公社党委会,下设组织部、宣传部、工业部、财贸部等,并相应建立青年团、妇联等组织,公社公社党委会实质上与区委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4个分社相继建立了分社党委和监委,并先后召开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社务委员会和社务监察委员会以及正副社长。社委会在社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代行大会职权,并设立了常委会,处理日常工作,下设办公室、民政科、工业交通科、生活福利科、计划财务科、文教卫生科、市政建设科、行政科等,鼓楼人民公社从机构设置到运行机制已完全建立和运转起来。各街道办事处分别合并成为公社的分社后,原居民委员会改称街道委员会,如新门口居委会改为南京市鼓楼人民公社三牌楼分社新门口街道委员会,性质也变化为“生产、交换、分配和人民生活福利的统一组织者,成为工农商学兵相结合和政社合一的社会组织”。
       同年9月,为加强对副食品生产的领导,做好副食品的生产和供应,保障人民群众的日常工作,中共南京市委决定并报省委批准,撤销了南京郊区建制,将燕子矶人民公社划归鼓楼区。至此,鼓楼人民公社下辖五台山、丁家桥、挹江门、三牌楼4个分社和燕子矶人民公社。
 
 
       由于城市人民公社和农村人民公社一样都是“大跃进”的产物,都是“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总路线”的具体组织形式,农村公社化过程中泛滥的“五风”,即共产风、浮夸风、瞎指挥风、命令风和干部特殊化风,在城市人民公社化过程中也不同程度的存在。如由160多个修旧的小摊子集中起来的三牌楼洪流铁工厂,当初有的人就是因修理工具被强行集中后不得不入厂的。命令主义大行其道的同时,“共产风”也流行起来。如丁家桥分社手套厂卖掉了工人带进厂的手摇机来买新机子,却不返还工人的旧机子成本,无偿占有了工人的私有财产。在所有制和分配问题上则存在统得过多、过大、过死,不顾当时条件,把一些小集体所有的变为大集体所有,并统一实行固定工资。如原洗染、修旧、豆制品、小百货等行业许多是夫妻店,有的挑担子奔走于大街小巷,上门服务,既方便群众,又自负盈亏,工作有积极性,人民公社成立后,把它们集中起来分成几个行业,进行统一核算,搞平均主义,以盈补亏,以肥养瘦,吃大锅饭思想泛滥,致使工人消极怠工,责任心不强,企业经营管理混乱,服务态度恶劣,公共财产浪费严重。针对这些问题,鼓楼区根据上级指示精神,也开展了全民整风整社运动。
       开展整风整社运动前,鼓楼区委对城市公社化运动过程中暴露出来的统得过多、过死等问题已有所察觉。1960年12月20日,当南京市委就整顿和巩固城市人民公社向区委征集意见时,区委召开2次座谈会,并向南京市委提出一些建议。对如何提高社办各项事业问题,区委建议凡属非统配性商品是否可在市各公司统一规划下,改变企业直接与市公司直接挂钩,将社办生产单位直接与区销售部门挂钩,减少商品流通环节;就街道委员会所组织、领导的分散、零星、加工性的生产一律交分社领导的问题,区委提出可以将一些生产单位交街道委员会领导,减少分社管理生产单位过于分散、零星的困难,减少分社繁琐的事务工作,调动街道生产的积极性,又可以使街道委员会有一定的经济来源,能自主、灵活地解决一些固定和临时性工作的开支;……实事证明,区委提出的这些意见具有前瞻性,在后来的整风整社运动中这些积极建议基本上得到实现。 
       根据市委的指示,鼓楼区的整风整社运动首先是从区属的农村人民公社开始的。1961年1月22日,中共鼓楼区委根据市委的部署,制定了鼓楼区《农村整风整社计划》,并先后抽调100多名干部到燕子矶公社、晓庄农场帮助开展整风整社。主要通过“大鸣大放”,发动群众揭发“五风”,修订生产、劳动、财务、分配等制度,安排好社员生活,调动社员生产积极性。在运动中,群众揭发的主要问题是“干部特殊化”。关于“五风”,群众共提出意见3989条,其中有关“干部特殊化”的就有1350条,约占35%,可归纳为“三多一少”:即干部吃得多、用得多、支得多、劳动少。这段整风整社至3月20日结束,效果比较明显,群众感到听党的政策满意、干部作风转变满意、平调兑现满意、生产生活落实满意和评工记分合理满意,从而使群众能关心集体、关心工分、关心生产、关心干部;干部虚心接受群众批评,改善工作作风,干群关系和谐,广大社员的生产积极性也提高了。
       在农村进行整风整社的同时, 2月8日,中共南京市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整顿和巩固城市人民公社分社若干问题的决定》(草稿)、《关于城市人民公社分社开展整风整社运动的具体计划》(草稿)和《关于处理城市人民公社分社”共产风’和几个经济遗留问题的补充规定》(草稿),决定先在五老村、夫子庙两个分社进行城市公社整风整社试点,并要求各区委、各城市人民公社分社党委做好整风整社的各项准备工作。
       鼓楼区委根据市委的有关精神,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首先成立了由7位同志组成的领导小组,并将区委的“三反”(反官僚主义、反浪费、反贪污)办公室改为整风整社办公室。2月20日,区委召开了各分社党委书记会议,会议要求按分社成立4个整风工作组,分别深入到分社领导整风整社工作;要求各分社成立整风办公室,以街道党支部为领导核心,分片包干,统一领导;会议还研究部署了材料准备、骨干训练等问题。会议最后要求,全区整风整社运动的进度、步骤、方法等待市委部署后再全面安排。
       5月,五老村、夫子庙两个分社的试点工作结束。中共南京市委在上报中共江苏省委《关于城市人民公社分社整风整社试点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报告》中,对城市人民公社暴露出的问题归纳为三个方面:一是在所有制方面,片面强调了发展社有经济,混淆了客观上存在的各种不同形式的大、小集体经济性质,集中过高,管得过多,统得过死,脱离了当前生产力的水平;二是在分配方面,实行以分社为单位的大拉平、大包干,否定了差别,离开了按劳分配的原则,严重地挫伤了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三是在集体福利事业方面,摊子过大,包得过多,好事办过了头,变成负担。对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报告》认为“主要还是由于我们对城市人民公社分社现阶段所有制的性质和它的基本任务认识不足,一切从实际出发、按政策办事不够,分不清哪些是当前应该做的,哪些是当前不应该做的,加上我们缺乏经验,工作抓得不深、不细,因而在组织生产和集体福利事业的过程中,集中过高,统得过死,包得过多,使生产关系脱离了现有的生产力水平。”从整治存在的问题出发,中共南京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整顿、巩固和建设城市人民公社分社若干问题的意见(草案)》。
       根据上述文件精神,同月,鼓楼区委以丁家桥分社为试点,开展对分社的整治工作。区委副书记刘良弼带领工作组进驻丁家桥分社。工作组从4个方面开始调查研究,一是对社办工业包括交通、建筑行业进行排查,查清生产状况、所有制性质、核算形式、分配制度以及产供销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是对集体福利事业和文教卫生的排查,摸清服务对象和经营管理(核算形式、工资制度、盈亏情况)上存在的问题;三是摸清分社与基层单位、居民群众在经济上存在的“共产风”以及在组织、作风上存在的问题。6月3日,鼓楼区委出台了《鼓楼区整风整社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计划》把整风整社分为4个阶段,第一阶段召开分社党委扩大会,研究部署工作;第二阶段以贯彻政策为主,调整生产、商业网点和其它福利事业;第三阶段整顿作风,整顿组织,纯洁队伍;第四阶段进行组织上、思想上、制度上建设。实际上第一阶段的工作已经开始了。《计划》还要求,除丁家桥分社作为全区试点单位外,各分社在工业、福利事业、街道委员会中选择一个点,进行调查研究。对整风整社的工作方法,《计划》强调,在调查研究、摸清问题的基础上,各分社召开分社党委扩大会,吸收社属基层的负责干部参加,先学文件,明确整风要求,发动大家大鸣大放,揭发问题,做到上下交心,互相通气,然后由分社党委根据整风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政策,端正作风,整顿组织,建立民主管理制度。
       丁家桥分社根据市、区整风整社的工作计划和步骤,制订了《丁家桥分社整社试点计划》。分社党委在工作组的指导下,组成工业、福利、街道等工作组,分别深入到红旗拉丝厂、五星木器厂、湖南路街道服务站、裴家桥食堂、中山北路托儿所、金银街街道委员会进行调查研究,组织各条口会议或座谈会,一边学习一边讨论,使干部、职工既接受到政策教育,又揭露了各行各业存在的“五风”问题。对问题较多的社办工业、福利事业单位进行整顿。针对不同的问题采取了不同的整顿清查方法,如将11个民办食堂撤销5个,保留3个,另外3个改为经济食堂;将红旗木器厂等社办工厂改为合作社或合作组;对红旗拉丝厂等一批有规模的社办企业进行整顿,实行自负盈亏。丁家桥的试点对扭转片面追求企业的全民所有制性质,打破领导干部和职工中的平均主义和吃大锅饭的思想有着积极的意义,使各级领导对城市人民公社现阶段的性质、任务的认识,对社会主义制度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有了更深一层的认识。丁家桥的试点工作于8月结束。
       8月底9月初,鼓楼区委在全区推广丁家桥分社的整改经验,全面开展整风整社运动。全区抽调了30名干部,成立街道、工业、生活服务、文教卫生、财政、秘书等6个专业小组,具体负责整社过程中各条口专业工作的指导,组长选择1个分社为重点单位,并到这个分社蹲点,做到以点带面、条块结合。整个运动至12月结束。通过全面的整风整社,广大干部进一步明确了城市人民公社的性质和任务,解决了不少所有制、分配制度等方面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调整和协调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调动了广大群众的积极性。经过整顿,全区把公社化以来集中过高、合并过大的社办企业进行了适当调整,或分散或划小,除保留12个社办工厂外,将其它的16个社办工业分成1个手工业合作社、45个生产小组、6个家庭副业组等,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分配上则实行以计件、拆账为主体的工资制。对街道委员会的组织和生活福利事业也进行了调整和整顿,把全区28个街道委员会,调整为90个;将36个食堂撤销17个、合并2个、改为经济食堂4个、保留13个;将全区49个托儿所、幼儿园撤销6个、合并3个、保留40个。整风整社后各企事业单位普遍加强管理和制度建设,改善了干部的工作作风,工人的工资普通增长,如街道工业工人的平均工资由整顿前的26.09元提高到30~35元,提高了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同时也提高了生产质量和服务水平。
       整风整社运动对刹住“五风”,解决城市人民公社存在的问题起到了一定作用,使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形势有一定的好转,但公社体制与经济发展规律、社会发展规律和人的发展规律相矛盾的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1962年7月17日,为减少城镇人口和粮食销量,根据市委的指示,燕子矶人民公社划出鼓楼区归市郊办领导,同时全区开展了精减城镇人口和职工的工作,社办企业则逐步转交到区工业部门直接领导,城市人民公社越来越难以适应形势的发展。10月16日,在继续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对国民经济“八字”(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中,根据市委有关加强街道工作指示的精神,鼓楼区撤销4个分社,恢复为原先的8个街道办事处。鼓楼人民公社这一组织形式在历经2年零5个月之后消亡。
       城市人民公社化产生于“大跃进”时期,当时党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等问题认识不深,因此尽管组织建立公社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急于建成社会主义,“跑步进入共产主义”的急于求成的思想和做法,明显超越了历史发展阶段,因此注定是无法长久的。人民公社化运动是党执政过程中,在城市社会组织管理方面进行的一次不成功的探索和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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