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江龙

位于南京市鼓楼区宁海路15号的那幢三层洋房,原为蒋介石“特勤总管”黄仁霖的公馆。 黄仁霖(1901—1983年)在国民党军政界的职务并不高,但其身份和经历非常独特。特别是,黄仁霖任总干事的励志社自成立起即开始为蒋介石夫妇提供各种特勤服务,蒋的每一次出行、每一个住所都由其负责安排照料。黄仁霖也由此成为“他们家庭中的一分子”而深受蒋家的信任和依赖,并因此而有“特勤总管”的雅号。黄仁霖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写成一部回忆录,所用书名也是《我做蒋介石“特勤总管”四十年》。 黄仁霖除以“特勤总管”闻名于世外,其促进“新生活运动”的影响也很大。“新生活运动”中有一项很有意义并影响至今的活动,就是介绍和倡导“集团婚礼”。当时南京虽有文明结婚的仪式,但仍然摆脱不了几千年的封建习俗。为了讲究排场,穷人就很能难娶到老婆,中等人家为了办理儿女婚事,往往弄得倾家荡产。所以废除繁文缛节,讲究节约,提倡移风易俗,是很能收揽人心的。南京举行的第一次集团结婚,是1935年10有10日,地点在励志社礼堂(现在南京市中山东路钟山宾馆内)。新娘化妆室设在励志社西餐部内,证婚人是市长马超俊。为了保证婚礼的顺利进行,事前全体新人举行一次预演,总导演是黄仁霖。这种婚礼并不是普通人能参加的,要有一定身份地位。新婚夫妇,按统一要求着装。新郎均着蓝袍黑褂,新娘均着粉红色软缎旗袍,头披白纱,手持鲜花,在军乐进行曲中随着引导互相挽着手步入礼堂。当时“集团结婚”表现出较强的社会色彩。婚礼上,政府部门的代表承担了家长的部分职责。当然双方家长和介绍人也都出席,以示家庭对婚礼的支持。 笔者收藏到一张当年“集团婚礼”的结婚证。上面签有三位证婚人的名章,分别是当时的南京市市长滕杰、新生活运动促进总会总干事黄仁霖、南京市民政局局长骆其潘。时间是中华民国三十八年元月一日。从照片上看,这对新人的穿着打扮十分时髦。女的扎两条麻花辫,别在耳后,格子外套,十分清纯。男的头发全往后梳,穿西装打领带,帅得像个电影明星。有趣的是,结婚证上还写着:两位新人是经过审查合格、公告期满无异议后被发证部门准予参加结婚典礼的。有点象现在提拔干部的程序。先是组织考察,审核要合格;在决定任命之前,要向社会公示;没有群众举报,没有人反对,方才被准予提任。这样看来,结婚与升官还真的蛮相似的,难怪民间将新郎叫做“新郎官”。 此外,黄仁霖还首次将自助餐引进国内,用于大型会议宴席,这也是他之于“新生活运动”作出的影响至今的一项突出贡献。

(民国时期集团婚礼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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